一、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二、在高壓帶區域內作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護。
電壓在6KV以下,安全距離為0.35米。
電壓在10-35KV之間,安全距離應不小于0.6米。
電壓在44KV時,安全距離應不小于0.9米。
電壓在60-110KV,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5米。
三、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1. 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牌標示。
2. 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3. 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4. 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 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銅線和專用線類。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 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四、用絕緣棒或傳動機鉤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五、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它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七、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八、照明開頭、燈口及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