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人必須遵守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聽從指揮,與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斗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該使用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水平,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提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的勞動條件。
(4)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問題,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5)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