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挖孔,對孔壁的穩定及吊具設備等應經常檢查。孔頂出土機具應有專人管理,并設置高出地面20-30公分的圍擋。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機具;作業人員的出入,應設常備的梯子;夜間作業應懸掛紅色警示燈;挖孔暫停時,孔口應設置藻罩蓋及標志。
2、孔內挖土人員的頭頂部位應設置護蓋。取土吊斗升降時,挖土人員應在護蓋下面工作。相鄰兩孔中,一孔進行澆注混凝土時,另一孔的挖孔人員應停止作業,并撤出井孔。
3、人工挖孔,除應經常檢查孔內的氣體情況外,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挖孔人員下孔作業前,應先用鼓風機將孔內空氣排出更換;
(2)作業人員有呼吸不適感覺時,應采取通風等措施;
(3)空氣污染超過現行的規定空氣污染三級標準時如沒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業。
(4)人工挖孔超過10米時應采用機械通風。當使用風鎬鑿巖時應加大送風量。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
(5)挖孔樁內巖石需要爆破時,應采取淺眼爆破法,嚴格控制炸藥用量,并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