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申請書可以用鋼筆、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機打印四號字文本,但“負責人簽字”必須由負責人本人用鋼筆、簽字筆簽署姓名。
二、本申請書“申請單位”是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規定的建設單位,“建設項目所在單位”是指“申請單位”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
三、本申請書封面中,“項目名稱”欄,填寫需要政府或者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者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名稱;“申請單位”欄,填寫申請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的企業名稱。
四、本申請書“申請單位”和“建設項目所在單位”欄目中的“名稱”和“地址”,分別填寫申請單位和建設項目所在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的企業名稱和企業住所。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單位,僅填寫“申請單位”欄的內容。
五、本申請書“申請單位”和“建設項目所在單位”欄中的“經濟類型”,依照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國統字〔2011〕86號),填寫企業登記注冊類型。
六、本申請書“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單位”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 欄、“建設項目監理單位”欄,“單位名稱”和“通訊地址”,分別填寫承擔該建設項目安全評價、施工、監理的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和住所;“資質等級”和“資質證書編號”欄,分別填寫承擔該建設項目安全評價、施工、監理的單位取得的“資質證書”上的級別和編號。
七、本申請書建設項目施工、監理單位“承擔主要任務”欄,填寫相應單位在建設項目中承擔的工作內容。
八、本申請書“項目類型”欄,按照下列分類進行多項選擇性填寫:
(一)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二)新建危險化學品儲存項目;
(三)改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四)改建危險化學品儲存項目;
(五)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六)擴建危險化學品儲存項目;
(七)新建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
(八)改建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
(九)擴建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
(十)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新建項目;
(十一)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改建項目;
(十二)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擴建項目。
九、本申請書“建設地址”欄,填寫建設項目所在地行政區劃中的詳細地址。
十、本申請書“總投資”和“安全投資”欄,分別填寫建設項目竣工后決算的總投資金額和安全設施投資金額。
十一、本申請書設置的欄目尺寸,不能滿足填寫內容的需要時,可自行設置欄目尺寸,但不能改變表格外邊距的尺寸;本申請書設置的欄目中表格數量不能滿足填寫內容的需要時,可自行設置續表,格式和內容要求應與本申請書的表格一致;申請單位在填寫申請書時,申請書封面不編制頁碼,其他頁編制申請書的自然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