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基坑臨邊防護:
1.地鐵站施工在市區內的,多數采用地下連續墻,挖掘深度有的達到40-50m, 墻體挖掘施工完成,在未吊裝鋼筋網進行混凝土澆筑前,因為未設置安全警示牌、臨時護欄或蓋板,發生人員墜入深坑的事故。
2.地鐵站深基坑開挖一定深度后,深基坑周圍設置的圍擋因某些原因開口未恢復或圍擋設置高度不夠,發生吊車或反鏟指揮人員只注意吊車或反鏟在深基坑中作業,忽視自身安全而墜入深基坑引發傷亡事故。
3.深基坑旁隨意放置了施工材料,地面人員或車輛觸碰,而引發施工材料等墜入深基坑,造成基坑內施工人員因高空墜物發生傷亡事故。
4.城市主要干道上的地鐵站深基坑旁,未設置防碰撞護欄和安全警示牌、夜間安全警示燈,引發車輛墜入施工中的深基坑,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5.深基坑周圍未設置30mm-50mm高擋水墻和排水溝,下暴雨時大量雨水涌入深基坑,排水設備排水能力不足,造成基坑大量積水,引發坍塌事故或人員傷亡事故。
6.深基坑鋼支撐因質量問題或設計承載能力不夠,發生斷裂引發基坑坍塌事故或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二、龍門吊起重作業:
7.始發井或地鐵站始發井上方的龍門吊安裝時,龍門吊基座臨時支撐斷裂,引發基座倒塌,發生安裝人傷亡事故。
8.龍門吊在軌道上行走時,施工人員站在軌道旁或軌道上,由此引發機械設備造成的機械傷亡事故。
9.龍門吊在吊裝集土箱時,因鋼絲繩質量或非專用鋼絲繩或超載,造成鋼絲繩斷裂,引發高空墜物,發生安全事故。
10.起重作業時,在起重設備作業范圍內,禁止有人員作業,交叉作業,容易發生高空墜物事故。
11.起重作業設備基座不穩,加之超載或氣象原因不允許條件下,施工作業,引發起重設備傾倒或墜入基坑引發的安全事故。
12.起重機械駕駛員駕駛不當或指揮人員失誤,造成車輛墜入深基坑,引發基坑內作業人員因高空物體打擊造成傷亡的安全事故。
三、臨邊防護:
13.地鐵站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的一些空洞未設置護欄或用蓋板覆蓋,造成人員墜入基坑,引發安全事故。
14.地面設置的注漿池,未設置安全護欄或護欄不符合高度要求,造成人員墜入注漿池,引發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