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產活動多為露天高空作業,不安全因素較多,有些工作危險性較大,是事故多發性行業。每年死亡人數僅次于礦難,居全國各行業的第二位。從傷亡事故數量來看,僅次于礦井,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大很損失,制約著建筑業的進一步發展。近幾年來,建筑施工中的多發性事故不斷發生,據統計,因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這五類事故占事故總數的85%以上。建設部最新統計顯示,2005年,發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與上年相比,事故起數下降了11.28%,死亡人數下降了9.89%;其中共發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3起、死亡170人(未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與上年相比,事故起數上升了2.38%,死亡人數下降了2.86%。根據事故致因理論,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兩大因素作用的結果。據有關統計分析,90%左右的傷亡事故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80%以上的事故發生在民工、臨時工身上。
引起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一線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較,
2. 以包代管,導致安全管理薄弱,
3.安全制度形同虛設,監管部門力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