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中,高處作業多。其中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是事故預防的重點之一。所謂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由于高處作業活動面小,四周臨空,風力大,且垂直交叉作業多,因此是一項十分復雜、危險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將造成嚴重事故。高處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一、高處作業事故的類型和原因。
一是高處作業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二是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健全;三是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四是高處作業移動位置時,蹭空、滑倒、失穩;五是立體垂直交叉作業時不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六是高處作業時,由于站位不當或操作失誤被物體碰撞、電擊、風刮而墜落等。
二、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操作。
一是高處作業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二是遇到大霧、大雨和6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三是高處作業暫時不用的工具,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常用的工具應系帶在身上,用不著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應采用系繩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拋擲,以免掉落傷人。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清理運送到指定的地點,防止遺留在作業現場而掉落傷人。
三、交叉作業安全操作規范。
在施工現場空間上下不同層次(高度)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叫交叉作業。其安全操作規范是:
1、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當高層建筑高處超過24米以上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保護設施。
2、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桿、平臺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業安全操作規范。
在施工現場,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叫攀登作業。其安全操作規范是:
1、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的通道攀登、翻躍。
2、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雙手扶牢,不得手持物體攀登。
3、禁止在陽臺欄桿、鋼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撐桿上作業。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檁條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業。
5、人員上下腳手架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攀爬腳手架桿件上下。在腳手架上作業或行走要注意腳下探頭板。
五、高處作業的防護措施。
一是高處作業平臺的防護,高處作業平臺四周要有1~1.2米的防護欄桿,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底部四周鋪18厘米高檔腳板,平臺板為5厘米厚木腳手板。平臺設梯子,供工作人員上下,梯子要與平臺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間距為30厘米;二是臨邊作業的防護,在高處作業時,工作面邊緣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高度低于0.8米時,此高處作業為臨邊作業。陽臺、樓板、屋面、基坑周邊等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外掛密目網封閉。使用里腳手架砌墻時,腳手架外側用密目網封閉;內側與墻體之間也應將空隙封閉,防止落人落物。三是洞口防護,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孔、洞,有從孔、洞墜落的危險。根據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應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閉牢固、嚴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如要拆除,須經工地負責人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