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業主來說,承包商安全監督管理是在各項建設過程中或承包活動中最頭疼的問題,承包商雖說也分特、一、二、三級或其他,獲得各級別資質也是經過國家或省市相關部門評審過后而定的,但真正好管、能做到規范的有幾個,完全聽從業主使喚的又有幾個,有時還敢與業主人員鬧翻情形,所有這些表現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 一、很多一、二級的承包商都是掛羊頭買狗肉,其實他們的實力完全沒有達到這個級別,甚至還是臨時組建的,只是借用別人公司的名義從事這項業務。有的人會說,要是這個承包商出問題,被掛靠的單位可要倒霉,是的,沒錯,法律認可的是法人代表,但誰想過他們背后那些具大的利益驅動呢?因為他們靠的是運氣,如運氣好的,他可獲得一筆可觀的經濟回報,另外,每當出現安全問題,包括承包商或政府相關部門都希望把事情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報就不報,能私了就私了,盡量不影響到政府官員的業績,也正是這樣原因,使有資質的單位自然而然地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二、第三位,甚至更遠了。
??????? 二、承包商和監理安全管理人員不作為,為什么呢?難道他們都不知道危害嗎?不,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可能真不知道,但監理肯定知道,只是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這我把承包商和監理安全人員分開分析。承包商為了節約成本,他們尋找社會上有利益驅動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將證書掛靠在他們單位,就依現在的注安行情,價格很低,國家也沒有強制的法律條文提高注安師的待遇,從而使他們有外掛掙錢的想法,正是如此,懂安全的不從事安全,不懂安全人的借別人證書從事安全,這樣一來,項目安全問題就不易“被發現”,對于業主安全管理人員提出問題也就象是找他們麻煩,無中生有、小題大做的那種現象了。監理安全人員在我認為應該是有點知識水平的,但不知為什么,總會出現兩面性,一面是維護業主的面子,一面是維護承包商的利益,當業主提出的問題,會很快的督促承包商完成整改,但自己卻很少提出新的問題,這些蹊蹺問題,也許跟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關吧。
??????? 三、不進行公開招標而內部指定承包商,對于承包商都是朋友親戚關系或利益關系,不論你有什么樣的資質,只要把事情做下來就好。對于這樣的情況,承包商只顧眼前利益,減少各類成本,當然也就包括安全經費,盡量使利潤最大化。當然,利潤最大化沒什么不好,只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獲取沒什么不妥。也正是這樣,承包商就有高高在上,無所不能,可以不聽從除幾個要角之外的人,使業主安全管理變成真空,安全工作成了空中樓閣。
??????? 四、承包商員工安全意識太差。這不是個別,大部分都是這樣,因為很多承包商只有技術和管理人員,但沒有自己一幫人馬。有時承包商還要考慮當地的就業及社會關系問題,大量使用當地臨時人員,由于這些臨時人員沒經過安全培訓也沒有類似的工作經驗,在安全意識比正式員工有很大的差別,同時,對于特殊作業人員,還屬于無證作業,違章隨處可見,在他們眼里,完成任務是天使,一點違章是不算什么。
??????????? 當我們看清問題所在后,就會知道如何找對策措施。對于正規的企業,想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一個臺階,我想從安全角度來提幾點個人建議:
??????? 第一、公開招標,且招標委員會由業主各部門各專業人員組成。招標文件也不是由一個部門或一個人完成及評審,應由相關的部門及各專業人士參與討論,并達成共識,這樣才能體現出專業性及科學性,也規避一些隱蔽的利益問題。
??????? 第二、民主地擬定合同。對于承包商的合同不能照搬外來單位原稿加以修改形成或由單個部門、個人完成,應由主辦單位結合自身項目的特點編制合同總體框架,再由各部門各專業人士完成各專業模塊的合同內容,包括附件。附件不怕麻煩,越詳細越好,特別是業主的各項管理制度,同時招標文件也算是合同內容的部分加以約束。合同不是單方的,應雙方共同協商,對于有爭議條款,應以法規和招標文件作為參考依據,形成共識,并做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