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別分類
1、A類:所發現問題對質量安全將產生重大隱患 2、B類:所發現問題對質量安全將產生較大隱患 3、C類:所發現問題對質量安全將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二、問題分類 一)現場安全方面 A類:
1.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使用期間立桿基礎下沉,直接影響腳手架整體穩定。
2)模板支架立桿間距、橫距、水平桿和剪刀撐設置不符合規范構造要求和施工方案要求,嚴重影響模板整體安全穩定性。
3)腳手架使用期間,主節點處水平桿、掃地桿、欄桿、剪刀撐、安全網等缺失嚴重,連墻件構造和數量嚴重違規。 2.基坑施工
1)基坑支護結構、邊坡整體或局部嚴重變形甚至坍塌,未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2)在未具備設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擅自提前拆除基坑內支撐的。 3.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
1)塔式起重機吊臂在旋轉范圍內與周圍建(構)筑物、其它機械設備、設施發生碰撞。
4.高處作業及臨邊洞口防護
1)落地式卸料平臺、懸挑式卸料平臺搭設構造不符合規定要求,可能引起失穩、傾覆。 B類:
1. C類問題屢次不改或重復出現(3次以上) 1腳手架工程
1)模板支架立桿間距、橫距、水平桿和剪刀撐設置不符合規范構造要求和施工方案要求,影響模板局部安全穩定性。
2)腳手架使用期間,主節點處水平桿、掃地桿、欄桿、剪刀撐、安全網等有缺失現象。 2施工用電
1)在建工程周邊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小于安全操作距離未采取防護措施,現場重要危險部位應該做高壓線防護,但未落實相關防護措施。 2)在高壓線路下方(安全范圍以外)進行施工作業。
3)施工現場未建立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臨時用電系統,施工、生活用電接零、接地系統缺失。
4) 大型機械設備用電電箱未單獨設置。 3.基坑施工
1) 基坑深度超過5m,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對方案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即貿然進行施工。
2) 基坑支護方式不符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規定。
3) 基坑支護結構、邊坡以及基坑周邊建筑物、道路、管線、地下水位等監測數據達報警值,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變形進一步發展。 4.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
1) 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 2)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未按規定做好復檢檢測。
3)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出現非正常結構變形及裂縫,嚴重影響設備安全使用
4) 塔式起重機使用中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失效 5) 塔式起重機超過獨立安裝高度或頂部高度超規范。
6) 施工升降機上下限位、極限限位等各類安全限位裝置缺失或失效 7) 井架式物料提升機無斷繩保護裝置或斷繩保護裝置失效 5.高處作業及臨邊洞口防護
1)高空(懸空)作業人員未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或未落實其它安全防護措施,或作業人員上下無安全通道。
2)排架結構廠房中柱施工高處作業未搭設操作平臺。 3)現場使用鋼管搭設的懸挑式卸料平臺或溜槽。
4)落地式卸料平臺、懸挑式卸料平臺搭設構造不符合規定要求。 5)施工現場較多臨邊、洞口未作防護或防護不起作用。 6)施工升降機樓層平臺口缺失安全防護門。
7)井架式物料提升機樓層平臺口安全防護門缺失1/3以上。 6消防安全
1)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或施工中有火種、火源,且周圍有易燃以爆物品,但未及時做好安全防護和隔離措施。
2)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儲存或使用不當。
3)重點消防部位未設置消防滅火器材,或高層建筑無消防水源。
4)施工現場消防應急撤離通道不通暢,或光線不足的作業場所未設置有效應
急照明和應急指示燈。
5)民工宿舍內使用液化氣、煤氣灶或動用明火取暖。 7.施工現場文明施工
1)工地圍墻設置不嚴密、不穩固,或主要出入口處無專人看護。
2)工地主要出入口處未落實運輸車輛清洗措施,造成污染城市道路及其它公共設施。
3)施工對周邊環境有影響,有可能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及建(構)筑物結構穩定。
4)工地運輸車輛集中運輸階段主要出入口處無專人指揮道路交通安全。 8. C類問題屢次不改或重復出現(3次以上) C類:
A、B類以外未達到施工安全規范要求的其他問題。 二、現場質量方面 A類
1.地基超挖、基坑凍土、浸泡嚴重。 2.樁基:數量、位置有重大偏差。 3.擅自替換鋼筋規格、數量。 B類 1、土釘墻
1)鋼筋網片型號、間距、搭接長度、鋼筋網片與錨筋的連接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
2)錨噴砼厚度達不到規范要求
3)拉拔實驗不合格 2、樁基工程
1)樁位超出允許偏差值 2)樁基工程有漏打現象 3)樁頂標高偏差過大
4)樁與承臺的連接節點、樁頭,錨固鋼筋長度、數量、樁錨入承臺的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3、防水施工
1)防水卷材施工:卷材與基層及卷材搭接縫應粘結不牢固,密封不嚴,有皺折、鼓泡、翹邊等缺陷;卷材搭接寬度超過允許偏差,沉降縫、后澆帶等特殊部位的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 四、鋼筋施工
1)墻、柱、梁鋼筋主筋位移超過規范要求
2)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間距、搭接(錨固)長度、保護層厚度、墊塊數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3)變截面處鋼筋的錨固長度、節點做法不符合設計及構造要求 五、混凝土施工
1)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強度
2)未按施工方案要求養護砼(采取澆水、覆蓋、保溫等措施,養護時間),養護期間集中堆載
3)混凝土塌落度、標號及配合比不符合設計要求 4)混凝土大面積蜂窩、麻面,多處露筋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