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教育
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完善企業內部培訓教育和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在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新的施工現場以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使用新設備和新材料前,應當認真接受相應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護救護基本知識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各地、各單位要積極探索企業加強農民工安全防范知識教育的新形式、新辦法,充分利用民工意外傷害保險資源,通過發放圖片、小冊子以及舉辦民工夜校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民工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其素質和自救防護能力。
(2)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管理
嚴格起重機械拆裝隊伍的資質管理制度,杜絕無資質隊伍的拆裝。嚴格施工起重機械拆裝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及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并按規范作業程序在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下拆裝,杜絕違章違規拆裝行為。嚴格拆裝人員持證上崗和教育培訓制度,杜絕無證人員和未經教育培訓人員上崗作業。嚴格施工起重機械的檢測、安裝后驗收、登記制度,杜絕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機械,嚴禁機械帶病作業。嚴格施工起重機械的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實行起重機械開機人員、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做到定人、定崗、定機,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機械和其它施工機械。
(3)施工坍塌事故防范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把預防坍塌事故作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積極開展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治理工作。對承重支撐架、基坑支護等易發生坍塌事故的施工部位和環節,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對高大模板工程和深基坑工程,施工企業還應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特種崗位必須實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4)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治理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著力做好施工現場重點部位、區域的安全防護,規范作業人員的操作行為,杜絕違章違規和冒險作業。應加強對企業防護措施和作業行為的日常檢查,檢查重點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和通道口的防護以及陽臺、樓板、屋面板等臨邊的防護情況。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防護不到位、安全防護用品使用不當以及其它嚴重違章違規行為的企業,必須立即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等七類危險性較大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在施工前落實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論證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對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等工程,建筑施工企業還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經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并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企業在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6)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承重支撐架、外腳手架、基坑支護、起重機械設備、臨邊圍護等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部位和環節作為危險源,重點監控,嚴防死守。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應對上述部位和環節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規范性、針對性以及方案實施的可行性進行檢查和整治,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