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指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一般年負傷頻率≤3‰。
3、一般年負傷頻率≤8‰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落實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 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有效率100%。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規章制度。
3、堅持“周一”教育,“周六”聯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檢查覆蓋率100%。
4、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救援人員、設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5、針對工程施工進度識別重大危險源,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控制管理,并逐級簽定“重大危險源責任狀”每月底前上報。
6、按期填報“工傷事故月(年)報表”,于本月底前同安全生產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公司安全管理處,發生事故后按規定時間準確上報,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7、認真整改落實上級部門工作檢查提出的問題。
8、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宣貫“兩法、三條例、一決定,各級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率100%,轉場、新入場工人安全培訓教育100%;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合格率100%。
9、加強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工作,保證投保日期開工至竣工階段有效。
10、加強分包隊伍的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簽定率100%,使用合法分包隊伍100%。
11、本工程約定 合格 工地,執行建設部JGJ59-99 評分標準,各分項評≥75 分, 安全生產達標率100%。
12、用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專款專用100%。
13、根據工程規模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且符合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14、確保體系運行過程中的質量。
15、安全管理技術(措施)資料齊全有效100%,歸檔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