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當今建筑工程樓層不斷增高,在繁榮經濟的同時,施工中高處作業問題顯得格外突出。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率明顯增高。對于此問題,我公司工程部安全處經過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1、 項目經理應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2、 施工前,安全員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施工。
3、 高處作業必須按要求系好安全帶。
4、 高處作業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
5、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檢。
7、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現有缺陷或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8、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防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來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10.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11.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暴雨過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脫落等現象,應立即進行修理完善。
12.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措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13.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4.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歸納桿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15.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