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對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做到人人重視消防工作。
2.施工現場嚴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壓線下不準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溫,氧氣、乙炔瓶分別入庫存放,有安全距離、明顯標志警示。
3.現場安裝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正式電工操作。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保衛部門批準,發給使用許可證,設專人管理方可使用。
4.嚴格加強現場明火作業管理,嚴格用火審批制度,現場用火證必須統一由保衛部門負責人簽發,并附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電氣焊工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明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看火,并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施工現場設專用吸煙室。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嚴禁擅自明火作業。
5.現場高大機械、電氣設備、燈架、腳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擊著火。
6.施工現場必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設置地下消火栓、消防專用泵房,各樓設置消防豎管一道,管道直徑65mm,隔層設消火栓,配備水龍帶、水槍和水桶。現場內循環消防道路寬度不低于3.50m。各樓設吸煙室一處。內配消防器材及帶水煙頭桶。施工現場的消防器具由保衛人員檢查、維護,保證齊全、完好有效,不準他人擅自亂動亂用。
7.消防保衛工作必須納入生產管理議事日程,要與施工生產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評比。
8.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反規定的行為,對違反治安消防規定的人員、保衛干部有權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直至停止施工。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嚴格進行模底審查,對施工人員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對重點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注冊登記。
10.所有施工人員入場前必須進行“四防”教育,認真學習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法規,使每個施工人員做到制度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1.對施工現場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護,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人。
12.對現場的重要部位(配電室、庫房、泵房、資料室、塔吊等)要配備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人員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3.建立、建全消防保衛檔案,搞好資料收集管理工作,對現場發生的事故和各種隱患要認真整理好資料備查。
14.施工現場平時設一個出入口、現場圍墻保證良好,現場不得留住外來人員。出入口門衛必須對所有出入車輛及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登記。
15.對現場處理不了的治安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報告。主動與建設單位、當地治安聯防部門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治安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