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目標
貫徹執行OHS18000 安全職業健康體系標準,使施工活動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規程》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的要求,本標段施工生產的安全目標是:以預防為主,“無重傷以上責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2‰以下;無機械設備、行車事故;無火災事故,無火工產品丟失和爆炸事故”,作業環境達到衛生標準,不出現有害職工職業健康作業。
(二)、安全保證體系
如中標,我單位將認真執行國家、建設部等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建立以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副經理和項目總工任副組長的安全領導委員會,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活動、安全監督方面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見圖4.1.2-1)。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建立項目部、施工隊、工班三級管理體制(管理人員及組織形式見圖4.1.2-2)。
圖4.1.2-1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圖
(三)、安全保證措施
1、安全管理規定
(1)、如中標,按期與業主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職責,承擔合同義務。
(2)、按組織機構配齊安全工程師、安全員和兼職安全檢查員。
圖4.1.2-2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
(3)、組織項目部全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及《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生產學習,考核,實行持證上崗。
(4)、制定鉆孔、爆破、注漿、洞內運輸、襯砌、安全用電、施工供水、供風及各類機械操作安全規定,確定違規操作懲罰措施(懲罰措施上場后呈報)。
(5)、辯識評價本工程項目涉及的危險因素,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施工方案、方法的同時明確施工安全措施。
(6)、安全工程師不定期檢查,定期向經理部匯報安全工作執行情況,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跟班作業,隨時糾正或制止不安全操作。
(7)、堅持開展工前講安全、工中檢查安全、工后評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動。
(8)、爆破器材料采購運輸按公安部門規定執行,現場設專人保管,嚴格領發、使用制度,防止丟失。
(9)、加強精神文明教育,制定行為準則,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和妨礙治安行為。
2、一般安全措施
(1)、在洞口設工程告示牌、安全生產記錄牌、安全須知牌、安全事故記錄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牌和施工總平面圖。
(2)、洞口調度室設安全檢查崗,并備足安全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須知規定的不許進洞,上級來人,佩戴防護用品和明確安全須知后由領導帶領進入。
(3)、洞內電路按安全規定敷設,照明用安全電壓,照度滿足相應規定;洞外道路及棄碴場設路燈。
(4)、對富水、斷層、軟巖段加強地質超前預報的分析和研究,及時采取開挖、支護對策,減小不安全因素。
(5)、安排專人對正洞和豎井通風管理,達到安全衛生標準。
(6)、雨季加強開挖與支護管理,防止因水的原因,引起支護失穩和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