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
1.安全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項目達標,匯總表得分值達到85分及其以上,杜絕死亡、杜絕重傷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1‰以下,創“安全達標工地”。
2.文明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保證項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達到各項要求,總分達到85分以上,減少施工噪音和環境污染,創“省級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結合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
⑵ 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交底與實施,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要有安全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⑶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經常組織開展活動,并有活動記錄資料。
⑷ 發生事故后,組織調查分析,及時上報,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加強對職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負責組織對現場的主要臨建設施、腳手架、卷揚機、施工電梯及重要設備的安全技術檢查鑒定與驗收工作。
2. 項目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企業有關規章制度。
⑵ 協助項目經理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達標等競賽評比活動,貫徹落實安全措施和計劃。
⑶ 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至有關人員,并督促實施。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越級上報。
⑷ 配合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⑸ 參與對現場臨建設施、腳手架、塔吊等起重設備、卷揚機、物料提升機及施工設備、線路的檢查驗收工作以及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鑒定、推廣工作。
⑹ 監督檢查安全設施與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與管理。
⑺ 建立與健全工作檔案資料。參加傷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保健津貼的審查工作。
3. 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的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