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技術安全管理
一般規定及要求:
在國力爬架的安裝搭設及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以滿足工程建設要求為基本出發點,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范、規程、標準及規定,加強爬架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1)廠方現場管理:
4.2.1組織措施:施工現場派專人負責技術安全管理。
其職責如下:
1.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主持制訂安全技術整改措施,協調各方關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制訂的施工技術措施,及時處理爬架作業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
3.認真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定期及時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為確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須經常檢查工人定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況。
4.現場搭設的升降腳手架,必須及時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萬一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4.2.2技術措施
嚴格遵守建設部建建[2000]230號《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爬架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地方規范、標準等。修改方案或增減措施,須經甲、乙雙方認可后,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用戶現場管理:
a、堅持一切為工程著想的原則,互通訊息,密切配合。
b、指定專職安全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協調工作。
c、用戶負責搭設爬架安裝所需要的安裝平臺,安裝平臺必須能承受爬架安裝時的豎向荷載且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于20mm。
d、為廠方提供現場使用的垂直運輸設施、電氣焊設備、專用配電柜,以及安全圍護材料(如安全網、腳手板)等。
e、負責穿墻螺栓預留孔的留設工作,預留孔中心偏差應小于15mm。
f、工程結構施工時,應保證梁、柱、剪力墻等的模板及支撐與爬架內排立桿之間有不小于200mm的間隙,以免影響爬架升降,在支模過程中,不得將爬架作為支撐架。
g、用戶應嚴格將施工活荷載控制在規定范圍內。使用工況下 或 ;升降工況下 ,且不允許使用動荷載。
h、用戶負責預留爬架與建筑結構正式避雷引下線的連接位置,每層均必須留設不少于四處,廠方負責爬架各架體之間的具體連接。
i、其他未詳之處,按雙方所簽合同及國家、地方有關規范、規程、標準及規定執行。
3、安全技術交底和升降驗收制度
爬架在安裝搭設及升降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檢查驗收等工作,且必須做好書面記錄,無簽字或簽字不全者無效。
4、防墜措施
該工程國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墜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產的具有專利權的專用防墜器,專利號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墜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