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人員應衣著整齊。
2) 施工人員應服從物業管理或治安保衛人員的監督、管理。
3) 應控制粉塵、污染物、噪聲、振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污染及危害。
4) 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
5) 室外堆料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
6) 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8) 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9) 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10) 不得堵塞、破壞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設施,不得損壞樓內各種公共標識。
11) 工程驗收前應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