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現現場科學管理、文明施工,是考核施工組織科學施工、程序合理及其管理水平的主要內容,也是施工隊伍增強競爭能力的一項主要標志。
二、在施工現場場門或主要工程明顯處,設置正規的明顯的建設標牌,標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和項目部經理及安全質量責任人等內容。
三、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管理負責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堆放有序,清潔整齊。
四、在現場明顯處懸掛增強安全和質量意識的牌板標語,內容要結合當前安全和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根據情況及時更換。
五、最大限度區分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臨舍工程、圍墻、刺網要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平面圖布置,布局合理、規矩整齊。
六、施工現場場區和場內道路平整暢通,符合消防規定要求。
七、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落地灰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八、各種料具的堆放,必須分規格堆放整齊, 一頭齊,一條線合理保管,大宗材料堆放成堆,界限分明,不得混雜。
九、現場設備、器具有保養檢修制度,操作規程及專人管理制度,配電箱加蓋加鎖,機身經常保持清潔,安全裝置可靠,保證正常運行。
十、凡從事電業、金屬焊接、登高架設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和考核,取得勞動部頒發的“特殊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十一、現場用火、用電爐要有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使用,木工作業區域禁止吸煙,施工現場有足夠的、使用可靠的消防設施。
十二、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有高處作業安全要求措施和合格的設施,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懸空作業人員系安全帶,按要求設安全網、護攔、擋板、安全通道等。
十三、現場辦公室、庫房保持清潔衛生,廁所指定專人清掃管理,保持干凈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