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氣防火:
⑴合理配置、整定,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和設備的過載,失壓,漏電、短路故障進行可靠保護。
⑵.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得隨便使用火源。
⑶在電器裝置相對集中的地點,如變電所,配電室、發電機室等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并禁止煙火。
⑷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極地間絕緣,防止閃爍。
⑸設置合理的防雷,避雷措施。
⑹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⑺在易燃易爆場所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2.施工現場防火
⑴劃分重點防火區域,專人負責重點部位,在木工棚內配置不少于二臺泡沫滅火器,0.5立方沙池,1立方水池和消防桶銑。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⑵木工棚每天產生的鋸末,刨化安排專人清運,保持清潔。
⑶懸掛禁止煙火標志和防火責任制標牌。
⑷木材烘干爐池建在指定位置,遠離火源,并安排專人值班、監督。
⑸現場設吸煙室,不準在現場防火區域吸煙動火。
3.倉庫防火
⑴宿舍內嚴禁任何人在床鋪上吸煙,宿舍內設專人負責監管防火。
⑵宿舍內不得安裝大于60W的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生火做飯,不得使用鎢燈照明。
⑶使用電褥子和電風扇有專門電工安裝插座。
4.電氣焊作業
⑴割焊作業地點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配備有消防器材,專人監督,嚴格按審批動火手續。
⑵作業地點下方或周圍有易燃物品,先清理干凈或采取隔離措施后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