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指的是建筑施工中對原有建筑物或不合格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由于被拆除的建筑物的情況各異,容易發生危險,故在施工中應注意:
①在進行拆除工作前,應對建筑物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并對全體職工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要到現場指揮施工。
②拆除工作開始前,應先將電線、自來水管道、燃氣管道等通往被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③拆除建筑物前,應在周圍設安全圍欄,設置警示標志,設置警示標志,禁止其他人員入內。
④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拆除梁、柱前應先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結構后進行。
⑤拆除前應將有倒塌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繩索等臨時加固。
⑥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準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拆除較大或較重的材料,應用起重機械吊下,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⑦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設計計算后,制定和落實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統一指揮,防止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