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包括北京在內的我國大部分地區已提前進入冬季。冬季施工條件惡劣,極易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為加強冬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編制的冬季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在冬季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
(二)工程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北京市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冬季施工特點,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要按照有關標準、規范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組織專家論證,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
(三)對于深基坑工程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單位除做好監測工作外,建設單位還必須委托第三方監測單位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監測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建筑起重機械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自檢合格后,必須委托檢驗檢測單位進行第三方檢驗檢測,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施工單位應將本工程涉及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為管理重點,加大檢查力度和檢查頻次,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應按照《北京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動態管理辦法》,每月登錄“危大工程安全動態管理平臺”,填寫上月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向專家提供能夠判斷工程安全狀況的文字說明、相關數據和照片。參與此工程專家論證的專家,應按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跟蹤管理。
(五)惡劣天氣來臨時,要停止相關危險性作業。四級以上大風,嚴禁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包括頂升和錨固)、拆卸作業;五級及以上大風,嚴禁大模板吊裝作業及高處作業;六級以上大風,嚴禁吊裝作業;雨雪、濃霧、極寒天氣不應進行室外危險性作業。雨雪天氣過后,要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及積冰,重點對施工現場的深基坑邊坡、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建筑起重機械的基礎、臨時用電設施、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確保施工現場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再重新組織施工生產。施工單位要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二、加強綠色施工管理
(一)各單位應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京建發〔2012〕112號)的要求,繼續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行動檢查標準》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遇有四級以上風的天氣不得進行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業。施工現場應設置密閉式垃圾站,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密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符合“四統一”要求并具有“渣土運輸車輛準運證”的運輸車輛承擔施工現場土方、建筑垃圾等的運輸任務。
(三)六環路以內及郊區縣城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以及地處郊區縣的重點工程、園區建設工程,有土方施工的施工現場出入口處,均應安裝專業化洗車設備(即滾軸式洗輪機),其他施工階段應按要求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確因場地狹小無法安裝專業化洗車設備時,出入口必須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
三、加強監督管理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結合網格檢查,加強對冬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管理有關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檢查,發現隱患或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罰。對于施工現場管理嚴重不到位、或經多次責令整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工程項目,及時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