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和諧社會首先就要“以人為本”,安全自然成為主要內容,如何讓安全與質量“平起平坐”,下面就通過本人所在市的建筑安全監管工作現狀提出本人的看法。
一、建筑安全工作的現狀
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已深入人心,但作為我所在市的建筑安全管理仍然存在“質量第一、安全其次”的思想。例如建設單位首先抓的還是工程質量,因為質量終身制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隨著工程的竣工也自然不復存在了,所以安全首當其沖成為工程造價的“壓縮包”了。
二、為何質量比安全好管
眾所周知,質量不簽字施工進入不了下道工序,而安全整改、安全停工下一份又一份,施工企業依然我行我束,把安全整改不當回事、當作耳旁風,這究竟是為什么?本人認為根本原因是質量和安全不平等,工作程序有著根本性的區別:
1、在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重要環節、重點部位都必須經過質量監督的簽字,而安全管理仍然停留在書面的整改(就像全職保姆),施工企業不及時整改拿它沒辦法;
2、質量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有著決定權,所有參建單位都圍著質檢站轉,雖然按照《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程序》的規定:“安全監督機構應在工程竣工后30日內對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綜合評定意見”這顯然是只停留與書面,流與形式。根據目前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來看,除了安全監督機構外,所有參建單位如:勘察設計、建設、施工、監理、檔案等都參與工程驗收,都有自己的最后驗收權。試想工程既然已經竣工驗收了,安全監督機構再竣工后30天后去做什么安全綜合評定意見,去找誰,誰理你呢?可見竣工驗收后再做綜合評定還有什么意義、什么用?
三、安全監管的難處
安全監管難,特別是我們這些經濟不發達的小城市,安全投入少之又少,安全監管真是在“夾縫”中生存,一個字:“難”。下發安全整改如同廢紙,到期復查仍然未整改,因為施工企業依舊我行我束,拿它沒辦法,沒人支持你,安全隱患依然存在,這在我們這是很普通的。首先,沒有執法權,作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站是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行使安全監督的,執法主體依然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次,沒有主動權,作為安全監督機構本應監督各參建單位的責任主體,現在依舊是施工企業的安全員、全職保姆型。質量不過關,質檢一句話就可以讓它拆了重建,為什么?因為質量不過關,質檢不簽字,工序無法進行,可見,質檢的主動權是緊緊握在手中的;最后,沒有決定權,本人認為安全監督工作主要難在控制上,試想一下,若施工安全防護不到位、沒有安全監督人員的簽字,施工企業進行不了下一道工序,同質量一樣,把施工過程的重要環節、重點部位控制起來,安全隱患不消除,進行不了下一道工序,才能徹底改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被動局面。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絕大部分事故其實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要從根本找原因,不能把安全停留在嘴上、紙上、會上,要把安全監督管理真正貫穿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重點部位,把安全監管納入工程竣工的一個基本條件,這樣才能從源頭堵住事故隱患,做到安全先行再談其他。我相信,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制的不斷完善,安全總會有一天和質量“平起平坐”的!正貫穿于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重點部位,把安全監管納入工程竣工的一個基本條件,這樣才能從源頭堵住事故隱患,做到安全先行再談其他。我相信,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制的不斷完善,安全總會有一天和質量“平起平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