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掛牌施工。在施工現場的出入口規范設置施工銘牌、文明施工告示牌和文明施工承諾牌。
2 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必須設置明顯有效的分隔設施。在市區的道路施工現場應使用統一、整齊連續的2.5m高度彩鋼板的安全圍護設施或(LL--98路欄)和交通標志。
3 施工現場應按文明工地創建標準的要求,規范設置職工生活區的“五小”設施,并制定生活區衛生管理辦法,專人負責衛生保潔。
4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門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 施工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施工現場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應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措施。距作業基準面2m以上作業,應設防護欄桿、擋板和安全網。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6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
7 施工現場的“四口、五臨邊”等危險部位,應設有防護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識。
8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的兩側應設安全落桿,危險地區應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告示牌。夜間應設紅色警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