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勒縫)、檢查大角垂直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2.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妥的地方。斬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架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3.山墻砌完后應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4.起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后,方得松開夾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檐口應該搭防護欄桿和防護立網。
6.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