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水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水質檢測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要求。
2、 非傳統水源和現場循環再利用水在使用過程中,應對水質進行檢測。
3、 砂漿、混凝土攪拌用水應達到《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的有關要求,并制定衛生保障措施,避免對人體健康、工程質量以及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4 、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應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5 、施工機械設備檢修及使用中產生的油污,應集中匯入接油盤中并定期清理。
條文說明:接油盤應定期安排人員清理,清理時,油污液面不得超過接油盤高底1/2,防止油污溢出。清洗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具的廢水、廢油等不得直接排放,應集中處理,以防污染水質和土壤。
6、 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應設置過濾網,并應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暢通。食堂應設隔油池,并應及時清理。
7 、施工現場宜采用移動式廁所,委托環衛單位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