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統計到的2003年職工死亡事故人數為1512人,但實際的死亡人數可能要遠大于這個數。而公路工程施工中2004年四季度出現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就有四起,而且很多事故的發生又那么的類似。所以公路施工安全工作形勢依然嚴峻。
具體還存在一下方面的問題:
1、法律法規方面
主要是體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條款又存在交叉等問題.
2、政府監督方面
基本以突擊性安全大檢查為主,缺少日常的監督管理和措施,監管力度不夠手段落后,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3、人員素質方面
由于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安全意識、安全技能、風險防范能力相當低,在現場管理人員偏少,尤其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更少,達不到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
4、企業安全管理方面
(1)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認識有高有低.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不足。
(2)有些施工企業經常違背客觀規律,只強調進度輕視安全生產。
(3)管理不嚴、對違反勞動安全紀律的行為只要沒釀成事故幾乎沒什么處罰。
(4)有些施工企業為了節約成本甚至取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使得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力量更加薄弱.
5、其它方面
(1) 安全技術方面:安全生產科技相對落后,而施工難度大、特殊的、危險性的工程又不斷增加,使施工危險性增大。
(2)安全教育方面:施工企業的三級安全教育落實不能到位,工人接受到的安全培訓非常少。
(3)個人安全防護方面:安全防護裝備落后,配備不足,有時質量又低劣,對個人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脅。
(4)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方面:我國的意外傷害保險制度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意外傷害保險開展緩慢,不適應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