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嚴格執行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對于承發包工程在開工前均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加強人員隊伍的管理,原則上人員不得隨意調換,如確應工作需要調換人員的,不得低于原投標資質,并經各建設分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批準同意后方可調換;安全監理工程師與安全員應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原則上從事相關工作經歷不得低于2年;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上崗證齊全及安全生產主管持有深圳市注冊安全主任資格證;并由項目監理對分包隊伍資質嚴格審核,嚴禁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總承包負責制,確保安全。
??????? 2、按照建設部建質(2004)2l 3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造價在五仟萬元以上的建筑工地,應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監督組,配置2至3名專職安全員,監理單位不少于2名,安全員學歷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法規規定;現場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是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力度,起到旁站、巡視、監督作用;各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還應按規定交納意外人身傷害綜合保險。
??????? 3、各承包商單位,必須成立有主要領導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生產網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各類突發事件緊急應急預案(預案必須要有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演練和完善),要制定相應的經濟制約措施。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要層層簽約,從而保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布置、交底、檢查、措施、隱患整改等各項工作要做到及時到位,責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 4、施工單位在開工前要制訂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中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且必須由項目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項目總工程師審核后報施工承包商單位(與公司簽訂合同,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上級技術、安全、生產等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經企業總工批準(總工不得授權下屬單位)后報項目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由項目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后方可施工,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施工;由專業分包單位編制的應經總承包企業審核并批準,審批人員與權限同前。專業分包單位所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124號命令第17條報總承包單位(發包單位)備案,不可直接向監理報審;《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師編制與審核,施工總承包企業分管機電負責人批準,審批程序與權限同前。
??????? 5、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前還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均應有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簽字并歸入內業管理臺帳。同時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具體措施要有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 6、施工前,項目分管安全經理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總交底,還應對機械設備安全、用電安全、防火防爆、高處作業、飲食衛生、季節性保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勞動者作息時間、職工的安全健康及對特殊工種人員等提出具體的要求,均應有交底和被交底雙方本人簽字,歸入內業管理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