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和JGJ130-2001《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施工作業。
2、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3、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4、腳手架的構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228)的有關規定,嚴禁在鋼管上打洞,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痕、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腳手架搭設必須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符合標準由專職架設工進行搭設,搭設完畢,必須有專人驗收掛牌后方準起用。
5、作業層上的施工負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沙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安全網必須按有關規定搭設或拆除。
6、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角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7、剪刀撐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距離不應小于100M。
8、門式腳手架用于模板支撐時,負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及《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GBJ214)中的有關規定取值,并進行負載組合。
9、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霧和雨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雨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掃除積雪。
10、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①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銜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
②地基是否積水,座底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⑤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載。
11、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格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掃地桿和連墻桿。
12、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如要進行挖掘作業應報監理審核同意后方可作業。
13、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4、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監護。
15、搭設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