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措施。
2)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鞋蓋。涂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皮膚應涂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膚。
3)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惡心、頭暈、過敏者,應停止作業。
4)使用噴槍或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5)高處作業屋面周圍邊沿和預留洞口,必須按“洞口、臨邊”防護規定進行安全防護。
6)防水卷材采用熱融法施工時,使用明火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內不準有易燃物。
7)雨天應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8)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并將蓋蓋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