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區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施工現場安全帽宜有企業標志,分色佩戴。
2、安全帽應正確使用,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安全帽材質應符合《安全帽》(GB2811),性能應符合《安全帽測試方法》(GB/T 2812),必須滿足耐沖擊、耐穿透、耐低溫性能、側向剛性能等技術要求。帽殼上應由永久性標志。
4、塑料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應超過3年,玻璃鋼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應超過2年半,到期安全帽應進行抽查測試。
5、施工企業應統一采購并及時發放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