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消防通道,保證消防車進入現場。
2樓面作業與地面指揮機構要有可靠通訊設備,一旦有險情作業地點可及時向指揮部門報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論結構和裝飾施工,要及時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運出大樓到可靠地點放置。
4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應設置專門隔離設備并經過專門審批。
5現場焊割作業人員要進行專門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況要建立焊割作業的安全規范,如《十不燒》的規定、使焊、割作業按規定進行。
6在裝飾施工階段,油漆等有散發可燃氣體的作業,應注意及時通風外還應指定消防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