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按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3、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設備。
5、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6、嚴禁拆除施工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內。
8、施工機械設備運轉工作時,不得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清理。
9、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 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不得使用平刨機、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
11、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12、電焊機一次側應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二次側還應裝設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觸電保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