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施工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實行準入制度,機械進場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機械按規范要求辦理外觀檢查、安裝、調試,確認各項指標合格后,辦理機械設備驗收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二)機械操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三)施工現場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塔吊回轉半徑以內的區域,以免發生危險。
(四)塔吊的基礎、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門架、自升式門架、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測。自升式門架、門架、塔吊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五)所有機械作業應遵循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的規定
二、塔機作業管理措施
本工程垂直運輸機械主要設置了4臺塔吊,施工時通過強化塔機作業的指揮、管理、協調,來保證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發揮最大效能,滿足生產進度的要求。
(一)由每臺塔吊的機長負責各臺塔吊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檢查評比等項工作,負責向塔機指揮中心匯報情況,服從塔機指揮中心的整體布署、統一指揮和統一協調。
(二)應選派責任心強、有較長駕齡、技術較全面的司機擔任現場塔機駕駛任務。
(三)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塔機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嚴謹自律,一絲不茍,禁止各行其是。
(四)為了確保工程進度與塔機安全,塔機須確保24小時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
(五)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采取塔臂回轉限制措施。
(六)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七)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
(八)塔機的安拆及塔機起重吊裝作業編制專項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