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筑安裝分項工程工藝安全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安全技術規程以及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及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法令。
2 施工現場逐級建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明確從項目經理到各班組長組成的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并對上一級、上一環負責"的管理網絡,哪一級出現問題就追究哪一級管理人員的責任,促使責任制有效扎實地落實到各工種、各工序、各班組中,形成齊抓共管的氛圍。
3 在日常的工作中,堅持把安全施工落實到技術交底、任務下達和交接上,實行安全文明施工交接制度。每道工序完成之后,由安全員、工長、下道工序施工班組進行聯合驗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后,才辦理交接手續。如不符合要求,將追究工長和施工班組的責任,除了要求立即整改外,還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 實現現場領導值班制度,時刻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現場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跟蹤檢查現場安全情況,對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發現并消除。落實安全責任,制定并嚴格執行獎罰制度。
5 實行安全晨會、安全例會制度,由生產副經理負責召開,晨會主要給操作人員講明每天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注意事項,檢查施工的安全文明條件是否具備;
每周安全例會主要加強對員工的每周安全生產教育,布置并進行安全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檢查安全制度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