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派專人負責技術安全管理。
a.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主持制訂安全技術整改措施,協調各方關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b.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制訂的施工技術措施,及時處理爬架作業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
c.認真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定期及時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為確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須經常檢查工人定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況。
d.現場搭設的升降腳手架,必須及時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萬一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2)技術措施
嚴格遵守建設部建[2000]230號《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爬架施工組織設計》及地方規范、標準等。
3)安全技術交底和升降驗收制度
爬架在安裝搭設及升降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檢查驗收等工作,且必須做好書面記錄,無簽字或簽字不全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