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需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及措施。有經過審批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2、施工現場應設立符合規范要求的臨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豎管、消防箱和滅火器材。
3、施工現場應設置滿足要求的滅火器材。
(1)臨時設施總面積大于1200m,至少設置一處滅火器材集中2點。滅火器材集中點不僅要設置消防水池、沙箱、滅火器、消防斧、消防鍬、消防桶等器材,而且要張貼消防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名單和消防知識、應急措施等。
(2)施工作業區設置定點消防箱(內裝滅火器,至少2具/箱)。作業區不少于1個/100m;辦公區、生活區不少于1個/200m。 動火作業設置看火人和移動消防箱(或滅火器)。消防箱為紅色。
(3)高層建筑應設置專門的消防水源、消防泵和消防管道,并按保護半徑不大于25m設置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管道均為紅色。消防系統有專人維護和監控,消防水不得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