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前的建筑物安全事故,與結構安全度無關
20世紀50年代的結構設計方法,與現在近似,當時所用的混凝土強度很低,只有110~140號,比現在的C15還低。20世紀50年代初期施工手段也很落后,混凝土用體積配合比,人工攪拌,沒有振搗器……而當時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的較少。有一些建筑物使用至今近50年,因此可以說,現在的安全事故,與結構設計安全度是沒有連帶關系的。只要施工質量保證,設計不出錯誤,安全程度已能滿足要求。所以不必作出全面的變更,個別地方有不夠的,則可作局部修補。規范對安全度的要求只是最低值,設計人員完全可以根據不同的工程對象,必要時采用高于規范規定的數值。
2結構設計,提倡節約
我國是發展中的國家,還是要盡量提倡節約,目前我國規范中的構造要求,并非都比外國低。有的已經超過。外國大企業在北京買了按我國規范設計的大樓,說明我國規范不是進不了國際市場。現在對安全度進行討論,應注意不要引起誤導,千萬不要誤解提高建筑結構安全度建筑物就安全了,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有人認為現行規范安全度與國際相比雖然偏低,但使用十年來已成功建成約100億平方米的建筑物,實踐已經證明,現行規范安全度是可以接受的,這是重要的經驗,不能輕易放棄。但考慮到客觀形勢變化,國家經濟實力增強和住宅制度改革現狀,可以將現行設計可靠度水平適當提高一點,這樣投入不大,卻對國家總體和長遠利益有利。
3我國現行規范中的構造規定,并非都比別國低
在20世紀60年代初編制我國混凝土規范時,對當時工程事故頻繁狀況,不少專家曾提出增大安全度,但限于當時政治形勢和經濟狀況而未能實現。現在條件變了,安全度應該提高。現行我國規范規定的是最低用鋼量,設計者一般根據結構重要性,予以適當提高,所以下能以此來判定我們在工程中的材料用量,更不能以我們的最低值來與人家比。我國規范規定的柱子最小含鋼量力0.4%,是不考慮抗地震時的數量,我們大多數城市設計時都考慮抗震,高層建筑更是都要考慮,這時柱子的最小含鋼量就是0.5%~1.0%。而且設計單位在設計高層建筑的柱子時,用鋼量常比規范要求的還大,因此與國外相比,實際用鋼量并不太小。
我們有些構造要求,已與國外持平,如剪力墻的最小配筋率為0.25%,與美國相同。至于墻的暗柱配筋量,在許多方面已是世界領先。我國規范對于梁受壓鋼筋的配筋率,有明確規定。且數值與美國基本相等,并非“無此規定”。至于受拉鋼筋的最小配筋率,有設計經驗的人都知道,在一般梁板構件中,此值并不起作用,有影響的是在類似基礎厚板一類構件中。這種構件中,我國規范與國外規范相比,在某些情況下配筋更多。
4規范要根據國家政策而定
一個國家的規范,不僅僅是技術性的,還有根強的政策性,許多方面,是一個國家經濟條件的直接反映。因此,我國規范的材料用量,當然應該比發達國家低,也即安全度應該低一些。這方面我們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們過去的設計標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是安全的。當然某些局部有不足,要不斷修改。國外的規范也不是十全十美,也在不斷的修改。我們過去的結構成功地經受了幾十年的考驗,那就是說,我們的規范,基本是正確的,安全度基本是能滿足要求的。
我國經濟發展地區不平衡,分布不均,不能單看我國這些年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我國廣大中西部地區,還是相當窮的。我國鋼產量雖大幅度提高,但人均產量仍就很低,而且品種不全,質量較低。所以,我不贊成說現在就可以大量用鋼。中小城市現在還在發展冷軋變形鋼筋,這種鋼筋性能并不太好,就因為能省鋼,所以還在發展,這就是我國的國情。
5不容忽視設計中的浪費現象
當前建筑結構設計存在的問題中,有一個方面不容忽視,就是設計中的浪費現象。我們有不少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的用鋼量,已超過國外同等高度鋼結構的用鋼量,其不合理可見一斑!現在這種關于建筑結構設計安全度的討論是正常的,但我擔心會不會引起誤導,使一些設計人員誤以為按我國規范進行設計會造成不安全,以致盲目加大構件截面,增加用鋼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費。這種可能性是不能不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