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規范編制應急預案和設備報警、救援、逃生登設施,是否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并對作業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2、是否定制超前地質預報實施細則、配備超前地質預報設備和認真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3、是否定制監控量測實施細則、安排專業測量人員和認真實施監控量測。
4、不得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若變更審批手續必須規范、安全防范措施得當。
5、隧道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地質突然變差是否及時提請設計變更。
6、是否嚴格按照工藝標準控制:距掌子面距離Ⅲ級圍巖超過90m,Ⅳ超過50m,Ⅴ級以上圍巖超過40m仰供要及時施作,;距掌子面距離Ⅰ、Ⅱ圍巖超過200m,Ⅲ級圍巖超過120m,Ⅳ級及以上圍巖超過90m二襯要及時施作,;Ⅳ、Ⅴ圍巖初期支護要緊跟掌子面。
7、是否對進出洞施工、不良地質、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襯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組織審查審批。
8、隧道洞門工程要及時施做,防止洞門邊坡存在安全隱患。
9、火公品存儲、運輸及使用等環節不得存在漏洞。
10、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證后上崗。
11、臨時設施要避開不良地質處所,要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風及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要求。
12、開工報告未經審核批準不得擅自開工;施工前要向施工人員交底。
13、專職安全人員到位并按規定履行職責。
14、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5、隧道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通風照明條件符合要求。
16、洞內不得堆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