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確認電(光)纜走向、位置,撒灰線或插彩條繩,并掛醒目的警示標志。
2、要在營業線施工時,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必須簽訂有關協議,協議中應有確保電務和信息傳輸系統光電纜線路安全的內容。
3、對可能影響到光電纜線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都應在現場設安全負責人,確保光電電纜線路的安全。
4、當施工中需要移設光電纜線路時,設備管理單位應先對使用的電路和設備采取措施,然后再進行施工。
5、無設備管理單位人員配合嚴禁施工。
6、施工完畢后,建設、施工、監理和設備各單位應對施工范圍內的光電纜線路安全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