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建筑安全生產對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建筑業自身的特點決定其不安全因素多且點寬面廣,而且施工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比較嚴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又跟不上,導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頻繁發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十分嚴重。鑒于此,建筑業安全生產已成為我國政府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1.建筑安全生產的現狀
1. 1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的現狀分析
1.999年基本建設投入發展到1.4440億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6 6%,從業人員達到3327萬,占全國工業企業總從業人員的1. 3還多[1.,2]。然而,當前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狀況還是喜憂參半,形勢不容樂觀。
(1)可喜的一面我國建筑業安全生產總體較平穩。建筑施工特大事故數穩中有降,1.999~2001.年分別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起、1起、2起,2002年發生1起,死亡13人,與上年同比下降50%和68 3%;結合建設規模增長情況,建筑施工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逐年下降[3]。據統計,1999年為9 84,2000年為7 89,2001.年為6 80,2002年為6 97;部分省區(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出現穩定好轉。2002年,北京、湖北、河北、內蒙古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未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4]。
(2)嚴峻的一面隨著我國建筑業規模逐年增加,傷害事故和死亡人數也一直高居不下。2000年發生846起、死亡987人,2001.年發生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發生1.208起、死亡1.292人。2003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與2002年同期相比,事故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上升24 5%和20 7%;一些經濟大省(直轄市),事故傷亡人數隨建設規模增大呈上升趨勢。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等仍是我國安全事故的主要類型。它們幾乎占了總事故的80%以上,我國建筑業安全事故類型及所占比例如圖1.所示。 1. 2部分發達國家的建筑安全生產情況
從全球范圍來看,建筑安全事故的發生率一直位于各行業之首。統計表明:近年事故成本占工程成本的比例不斷上升,在英國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達到總成本的3%~6%,根據美國OSHA統計,1.988年事故成本占工程總成本的7 9%,2001.年上升為1.5%。因此,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建筑業發展的巨大障礙。
1. 2.1美國建筑安全生產情況
1.999年,美國建筑業從業人員為850萬人,約占全美總就業人員的6 5%。當年度建筑業共死亡633人,其中管理人員91.人,工人642人。據統計,建筑業雇傭的勞動力相當于美國全國總勞動力的5%,但是卻有1.1.%的致殘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發生于建筑業內。鑒于此,美國頒布了《職業安全與健康法》。目前美國的很多項目承包商都把“零事故”(在施工現場不發生任何事故)作為努力的目標。雖然美國的建筑業并沒有保持良好的安全業績,但是建筑安全水平比過去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仍然有繼續上升的空間。
1. 2.2英國建筑安全生產情況
英國建筑業從業人員約1.1.1.萬人,1.999~2000年度因事故死亡59人。而2000年4月1.日至9月31.日半年間死亡44人,遠高于前一年度同期的29人。但英國在職業健康方面成績突出,并為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英國建筑安全工作的目標是:到201.0年,工傷導致的工作日損失減少30%,重傷和死亡事故減少1.0%,職業病病例減少20%[5,6]。
從上面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狀況和發達國家仍有一定差距。雖然我國十分重視建筑安全生產,頒布實施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基本形成了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并不斷加大對建筑安全的監管力度,但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水平仍需提高。
2我國建筑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中的部分領導,不能正確認識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產得過且過。甚至一些企業法人,只給員工下達生產指標,不提供安全保障,甚至出了事故也不認真查處,將安全風險轉嫁給分包單位和群眾,降低了安全的風險值。建筑企業中從領導到員工的安全意識普遍較低。
2.2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當前,我國建筑安全生產法規的數量還很少;現有的《建筑法》、《勞動法》等都比較抽象,操作性不強;而且一些建筑安全生產行政規章發布的時間過久,不適合現行的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要求;另外現行的建筑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范不夠健全、完善,還有相當多的技術標準尚未制定。由于這些原因,造成了工人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2.3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
目前一些地區和城市仍沒有設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建筑安全監督執法人員,致使一些建筑企業不了解建筑安全技術的法規和標準,更無法貫徹執行;其次,一些機構和人員的定位不明確,極大地影響了安全工作。另外執法監督經費落實不到位,也致使安全監管工作難以開展。
2.4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員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從目前建筑業的總體情況來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識普遍缺乏,安全技術素質普遍偏低,以農民工最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業對使用的分包隊伍的農民工教育培訓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來即用。從傷亡事故的統計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的傷亡者也是這部分人。
2.5安全責任不明確
一些企業在生產經營承包中,一包了之或層層轉包,甚至違法簽訂生死合同,把事故責任全部推給分包商,安全責任不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