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的具體體現。建設工程由于其工種多,工期長,工序復雜,人員流動性大,立體、露天、高空、交叉作業等,導致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為高危行業,每年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僅次于交通、煤礦和非煤礦山,排第三位。因此,依法強化建設工程各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堅持預防為主,實現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
一、安全監理工作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關系
安全監理工作并不是一項孤立的工作,它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各個環節相輔相成。
安全監理是質量控制的基礎。一項工程的施工質量越好,其產生的安全效應就越高;同樣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證之下,施工人員才能較好地發揮技術水平。舉例來講,我們要求承包方在現澆樓面混凝土澆筑前提供模板支撐方案進行監理預控。在驗收時檢查模板的尺寸、大小、拼縫是否嚴密等屬于質量預控,而對支撐系統、立柱穩定等的檢查又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的保證內容,可以說質量是“本”,安全是“標”,兩者密不可分。只有標本兼治,才能使工程項目達到設計標準要求。
安全監理是進度控制的前提。工期過緊是埋下安全隱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設項目的最大特點是工期較長,業主總是希望其投入資金能盡快產生效益,對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為買方市場,承包方為承攬到工程,只能答應其不合理要求。長時間的加班加點,造成的結果往往是人員和設備的疲勞及施工安全條件無法保證,安全事故也多發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時間內。國家規范標準中的工期是可以進行適當的壓縮的,但對工期提出一個有利于安全的建議工期應當是監理工程師的一項重要工作。
安全監理是投資控制的保證。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安全生產的落實是要有資金作保障的。但由于個別業主的資金不到位或隨意壓價等,承包商不可能將過多資金投入安全設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隊伍缺乏崗位培訓,人員素質較低,安全意識較差,一旦出現因安全問題產生的工傷事故,不但會給承包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會給監理單位造成不良的社會信譽和其他的潛在損失。因此,監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進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然成為監理工程師的一項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中的一些難點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除建設、施工單位之外的一個重要責任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切實履行好安全監理職責,是確保項目投資、進度、質量目標實現的基礎性工作,也是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環節,如:幫助建設單位選擇安全生產條件較好的施工企業,進行資質資格把關;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技術方案;施工過程監督等。因此,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嚴格把關,對于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實施安全監理一段時間后,發現安全監理存在著一定的難度。
從概念上講,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按業主的委托和授權,根據有關法規和監理合同以及其他相關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進行三控制(質量、進度、投資)、兩管理(合同、信息)、一協調(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者與生產組織者是不一樣的,按“誰組織生產,誰承擔安全責任”的基本原則,現有條件下,監理單位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權力不足。
從性質上講,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設知識技能和經驗為業主提供的監督管理服務,它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產活動,也不同于業主的直接投資活動,它不向業主承包工程報價,不參與承包單位的利益分成,因此,監理單位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理由不足。
從目的來講,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項目能在計劃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內建成動用,監理工程師不直接進行生產活動,監理單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證人,監理工程師只能力求項目目標的實現,而不能保證,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只能承擔服務責任,因此監理單位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