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經安全“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設計審查,安全設施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二、管理程序
1、項目備案:建設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必須由設計單位對職業安全衛生時行論證和設計,編制《安全專篇》。
①、一般建設項目由工程部向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有關資料,由領導小組長或副組長指派有關部門向主管部門和市安監局審查備案。
②、確定為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由工程部、辦公室負責聯系,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論,并報上級管理部門審查。
2、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前,由安環科提前30日向上級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辦公室組織項目建設有關準備材料,會同安環科選擇經安監部門備案認可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測、檢驗和驗收,出具驗收報告,并報上級管理部門審查備案。項目正式驗收通過后,由籌建單位及時填寫《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審批表》,交安監處辦理開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