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不斷推進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業成為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為各企業競爭的目標,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經成為各企業家的共識。而安全卻是效益的前提,因為安全的結果決定了效益的大小。為此,多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定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頒布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目的就是為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
二、項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矛盾的關系,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表現在:一方面指生產必須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進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但現在仍有許多企業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主要體現在項目領導在項目管理的同時,沒有認清安全與企業效益的關系。建筑施工企業在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應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創造效益,創建優良工程,提高市場競爭力。因此,安全生產管理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證。
三、我國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安全意識淡薄。由于企業領導長期對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抓安全生產形式主義嚴重,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不配備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肆意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工人長期處于超負荷、高強度的工作狀態,必然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另外,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夠,員工相應的安全意識淡薄,很容易引起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識淡薄,理不清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建筑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比較薄弱,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作相對滯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缺少市場化的政策導向和經濟激勵措施。施工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應用與安全防護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還相當落后.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素質普遍偏低.安全人員文化素質偏低,對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無法對施工隊進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落實其安全責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安全規章制度職責不清,管理目標不明確,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目前,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難以深入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