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事故的特點是由建筑施工的特點決定的。
1.建筑施工的特點
(1)產品固定,人員流動 建筑施工最大的特點就是產品固定,人員流動。任何一棟建筑物、構筑物等一經選定了地址,破土動工興建它就固定不動了,但生產人員要圍繞著它上上下下地進行生產活動。建筑產品體積大、生產周期長,有的持續幾個月或一年,有的需要三五年或更長的時間。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操作人員、施工機具、建筑材料等進行作業,這與其他產業的人員固定、產品流動的生產特點截然不同。
(2)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繁重體力勞動 建筑施工絕大多數為露天作業,一棟建筑物從基礎、主體結構、屋面工程到室外裝修等,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構建起來的,以民用住宅每層高2.9m計算,兩層就是5.8m,現在一般都是七層以上,甚至是十幾層幾十層的住宅,施工人員都要在十幾米、幾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從事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
(3)建筑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 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每棟建筑物由于用途不同、結構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等,不安全因素不相同;即使同樣類型的建筑物,因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在一棟建筑物中,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
2.傷亡事故的類別
從建筑物的建造過程以及建筑施工的特點可以看出,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隨著從基礎一主體一屋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要從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經常處在露天、高處和交叉作業的環境中。建筑施工的傷亡事故主要有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和機械傷害4個類別。這4個類別的傷亡事故多年來一直居高不下,被稱為四大傷害。
3.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源 五類事故發生的主要部位就是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源。
(1)高處墜落——人員從臨邊、洞口,包括屋面邊、樓板邊、陽臺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等處墜落;從腳手架上墜落;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和塔吊在安裝、拆除過程墜落;安裝、拆除模板時墜落;結構和設備吊裝時墜落。
(2)觸電——對經過或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沒有或缺少防護,在搭設鋼管架、綁扎鋼筋或起重吊裝過程中,碰觸這些線路造成觸電;使用各類電器設備觸電;因電線破皮、老化,又無開關箱等觸電。
(3)物體打擊——人員受到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交叉作業中和通道口處墜落物體的打擊。
(4)機械傷害——主要是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吊裝設備、各類樁機等對人的傷害。
(5)坍塌——施工中發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現澆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撐失穩倒塌、基坑邊坡失穩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施工現場的圍墻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質量低劣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