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2005年建筑業完成總產值34745.8億元,同比增長19.7%,全社會建筑業實現增加值10018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5.5%,為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是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筑業高速發展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形勢依然比較嚴峻。2005年全國建筑業發生傷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居工礦商貿領域第二位。今年一季度,建筑業重大傷亡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上升了100%和34.2%。4月份,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發,其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占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的63.6%和54.5%。按照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針對建筑安全生產狀況,必須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強化綜合性防治措施,促進建筑業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建筑施工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繼采取了一系列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2005年建筑業傷亡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11.4%和6.5%。但當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安全發展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目前負責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僅對建筑業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實施監督管理,而對其它各類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實施依法監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關交通、鐵道、水利、電力等行業主管部門在本職責范圍內,對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界定不清,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主體責任還未完全落實;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職責不明確,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難度大;有些建設工程(如化工、冶金及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等)的政府行業安全管理職責不明,行政監管主體缺失,建筑施工安全處于失控狀態,存在管理盲區。
(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涉及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等諸多責任主體,從歷次安全檢查特別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問題看,有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流于形式,責任制未落到實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不到位,執行安全法規和標準規范意識差,“三違” 現象時有發生;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和勞動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少總承包企業對分包企業資質,特別是安全生產條件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分包現象嚴重;一些監理公司忽視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理,項目監理人員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設計單位對執行安全標準和規范重視不夠,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設計缺陷等;有的建設單位存在過分依賴監理、施工單位,未發揮業主安全監督管理的作用。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標企業將隧道施工分包給無資質的施工隊伍,監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監理職責;貴州務彭公路珍珠大橋拱架施工“11.5”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業沒有大橋拱架施工安裝組織方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北京市西單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嚴重設計計算缺陷等。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