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升降機(以下簡稱升降機),是一種使用工作籠(吊籠)沿導軌架作垂直(或傾斜)運動用來運送人員和物料的機械升降機。SC型齒條傳動升降機是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使用最普及的升降機。隨著經濟的發展,房地產市場蓬勃興起,全國各地出現了越來越多地高層建筑,升降機由于能夠垂直方向層層停靠,人貨雙用,廣泛地被運用到高層建筑的施工現場。如何確保即載人又載貨的升降機的安全使用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一、近期的一些背景情況
2008年10月份至12月份短短的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先后發生了3起升降機墜落事故,分別是:四川成都“10.15”較大安全事故,造成7死1傷;福建霞蒲“10.30”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湖南長沙“12.27”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8死1傷。這些群死群傷的安全事故給人民的生命和國家的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
2008年1月28日建設部發布了《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本《規定》明確開始實施時間為2008年6月1日,《規定》全面地、系統地規定了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及其監督管理,《規定》了有2個特點:一是明確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方面的安全職責;二是詳細明確地規定了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罰手段。《規定》的發布與實施說明建設主管部門的對于建筑起重機械(包括建筑升降機)安全生產的重視,而如何將《規定》落到實處,如何調動各方力量,讓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尤其是建筑升降機的安全生產提上一個新的臺階,還仁道致遠。
二、升降機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工作
借《規定》的頒布與實施的機會,開展對升降機安全生產的多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我們都知道工人進工地都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升降機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也可以采用“三級安全宣傳”。
第一層次是建設主管部門的宣傳工作,主管部門的宣傳工作帶有強制性、全面性的特點;采取的手段也有多樣性:如繼續再教育、崗位培訓、安全大檢查、工程相關手續的辦理等等,都可以對升降機安全生產的進行宣傳,讓從事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各人員都意識到升降機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第二層次的宣傳工作是從事工程建設的各主體單位,包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機械檢測單位、安裝與拆卸單位、租賃單位。他們是《規定》落實到位的主要力量,第一層次的宣傳工作是廣而粗的,本層次的宣傳工作是具體而詳細的。他們可以抽出更大地精力、人力、物力開展宣傳工作。他們的宣傳工作也可以結合一些手段,例如:升降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所屬項目部及相關人員考核的重點內容、企業資金統籌安排的傾向、專項安全檢查等等。
第三層次是施工現場項目部的宣傳工作,他們是《規定》落實到位的關鍵。他們的宣傳的對象就是升降機安全生產的實施者,包括各種特種作業工人,安全員,監理人員等等一線力量。應該以項目經理與總監為首,調動可以調動的力量,對升降機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常抓不懈。
三、升降機安全專項方案編審及落實
1) 專項方案的編審:現在要求每個項目的升降機都須要編制安全專項方案并進行審批,做到這一點不難。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專項方案的針對性不強,一個施工單位所屬的不同的項目,其方案經常是大同小異,沒有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進行編制。
2) 專項方案的落實:方案的落實到位是對升降機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很多安全隱患甚至安全事故都是因為未嚴格按專項方案執行,例如升降機的自由高度太大,安裝拆卸時沒在地面設置警戒區,雙籠升降機一吊籠在維修另一吊籠卻在運行,超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