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在新建、擴建、改建的過程中,一些房屋需要拆除拆遷,但往往由于疏忽安全,造成了拆除時而發生傷亡事故。因此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
一、從幾起事故教訓說起
1998年4月5日下午,重慶市榮昌縣遠覺鎮庵堂村村民龍某等人,僅懂一點修建知識,在拆除房瓦和房架以后,開始拆墻。為了加快拆墻進度,龍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將近6m高的墻腳挖空,試圖用繩子將墻拉倒,正當龍某等人在挖墻腳時,“嘭”的一聲土墻突然倒塌,當場將龍某2人壓在重約10t的土墻下。雖然村民奮力將2人挖出,但終因傷勢太重,兩人枉送了自己的性命。
1999年8月15日晚,江蘇省常州市十五中學1號教學樓,10多個民工拆除舊房,在敲擊一柱子時,大樓兩邊的三間房屋突然倒塌,將3名民工壓在下面,其中兩名民工因傷重搶救無效死亡。
34歲的安微男子岳某2001年來南京打工,當年12月18日下午1時左右,在南京棲霞區龍潭一拆遷工地拆除一幢14~15m高的廠房時,岳某和幾個工友一起站在樓頂邊上砸下了一塊水泥塊,誰知其腳下的一大塊鋼筋混凝土結構也隨之傾斜了下去。岳某當即失去重心從屋頂掉至地面,眾人急忙送往省人民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
2001年3月3日下午,南京發生一起室內墻壁突然坍塌的惡性事故,兩名正在施工的民工被坍塌的墻壁砸成一死一傷。施工的兩名民工均來自溧陽,其中張某今年25歲,陸某30歲。當天上午兩人在該公司室內負責施工拆除一面高約4m、寬約5m的水泥內墻。施工至10點50分左右,內墻突然倒塌,將來不及躲避的張某和陸某砸在下面。將其急送省人民醫院搶救,其中張某傷勢太重,救治無效死亡,陸某左腿骨折,頭部縫了數針。
在烏魯木齊市最繁華的小西門商貿區,一家拆樓公司竟然用火燒方法拆除一幢六層樓房。這座樓房周圍的居民說,從來沒有見過這么可怕、野蠻的拆樓方法,先用圓木取代支撐高樓的水泥底柱,再在圓木周圍堆滿灑上柴油的木柴,然后點火將圓木燒斷,讓大樓失去支撐而倒塌。據了解,施工單位從2002年7月3日早晨就開始這樣施工。經過一番火燒煙熏之后,大樓慢慢傾斜在15°左右就不動了,給該地段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
對此,建設部將房屋拆除安全作為專項治理工作之一。
二、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
(一)拆除前
拆除工程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施工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才允許上崗作業。
拆除作業必須先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建筑法》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程在開工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作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經常監督下進行。工程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規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
對于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建筑物(包括設備)要經過消防、安全部門參與審核,制定保證安全的預案,經過批準實施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水管道等干線,通向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二)拆除中(不含爆破拆除)
拆除區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操作人員要帶安全帽和其他防護安全用品。
建筑物拆除時,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還要注意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禁止數層同時拆除。在拆除樓層建筑時,樓板上不許有多人集聚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防止其他部分倒塌。禁止掏挖。如確需掏掘時,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倒塌,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拆除施工中,不但要確保人員的安全,還應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定。
拆除過程中,為確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穩定,應根據結構特點,有的部分應先進行加固,再繼續拆除,且要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指導。
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
磚墻的拆除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應采用由上至下的拆除方法。墻體必須推倒時(包括磚混結構),應按規定制定安全措施。推倒前,發出信號,全體人員避至安全地帶,遠離建筑高度二倍以上的距離,方準進行。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在一處推倒時,在其倒塌的范圍內,其他被拆除的建筑物嚴禁同時采取推倒的方法。
在拆除過程中,如遇陰雨天,對尚未全部拆除的墻體,要采取必要的防止浸泡辦法,并要有溝道疏出積蓄的雨水,防止由此而造成倒塌事故。雷雨時要停止施工,以防止雷擊事故的發生。冬季雨雪冰凍、要防滑跌倒。
在進行人工與機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拆除時,多采用于混合結構的多樓層房屋,如前所述。要按順序進行:按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樓層樓板→樓板下面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層。使用吊車時,要保證安全無故障,機械設備要遠離道路,并要有明顯的標志,以免傷及行人和車輛。在場內操作時,除指揮、安全監護、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內。在使用電、氣焊機切割作業時,既要保證切割設備自身的安全又要清除操作場地的可燃、易燃物品,以防火災、爆炸和設備事故的發生。在拆除施工中,不可采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野蠻地諸如用火燒的方法,危及安全。如果有些拆除的建筑物對象,由于有用的材料少、或者是為了加速拆房而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法進行時,對此不可盲動,必須經過嚴密檢查,在確定被拆除建筑物內無人畜,無重要物資和資料檔案,不危及水、電、氣安全的情況下方可施工,尤其是帶有依法強制性的拆除更要注意,以防不測。
(三)拆除后
拆除中和拆除后,看起來是兩個操作階段,其實是互相銜接的兩個操作過程,特別是大范圍的分段分區拆除的工程很難截然分開,有些是交叉進行的,故而容易形成拆除場地的混亂。在個人拆舊建新時,舊料未走,新料已進,有些舊料新建又用,更加混雜。盡管如此,必須掌握的是:
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時,要設置流放槽,以使散碎廢料順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
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類分別堆放在平整的地而上,堆垛不能過高,尤其是滾動性的梁柱等木質材料。同時留有一定的間距,防止滑(滾)動倒塌傷人。
拆除堆放的材料場地,要有人值班看守,如強治安保衛。要禁止外來人員和禁止小孩入內玩耍;嚴禁煙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萬一。同時要防止壞人放火。
對于拆除生產、使用、儲存危險物品場所物料、器材、設備,不要混雜于一般性物料的存放,或放置到安全場所,或采取清洗措施,或安全銷毀。
拆除的區域,對電線、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管道等干線再進行一次檢查,以防留下隱患,并要設有明顯標記。
特別是大面積拆除工程,個別戶尚未搬遷時,對他們的用火、用電、用氣尤應倍加監管,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拆遷工程要和建筑工程的施工相互銜接好,《建筑法》第八條(三)提出“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拆遷場地在全部清理出場料后,再按照施工要求進行新的工程建筑。
這里必須指出的是,個人小家庭的拆建,原則上也要按上述要求從嚴掌握,不可疏忽。總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拆除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這樣,才能萬無一失,防患于未然。
(劉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