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統計分析系統功能)
一、按事故發生類型、部位統計分析
(一)按事故發生類型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具傷害、起重傷害、觸電、高處墜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災和爆炸、淹溺、其它。
(二)按事故發生部位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模板、腳手架、洞口和臨邊、井架及龍門架、塔吊、外用電梯、施工機具、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外電線路、墻板結構、臨時設施、其它。
二、按事故發生工程情況統計分析
(一)按事故發生工程專業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鐵道工程、冶金工程、電力工程、港灣工程、其它工程。
(二)按事故發生工程類別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新建工程、改擴建工程、拆除工程。
(三)按事故發生的工程形象進度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施工準備、基礎施工、主體結構、裝飾裝修。
(四)按事故發生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履行程序的、未履行程序的和部分履行程序的。
(五)按事故發生工程造價情況統計分析
根據工程實際造價填報。
(六)事故發生工程投資主體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政府投資、企業投資、個人投資。
(七)事故發生工程承包形式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
(八)按工程結構類型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磚混結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其他。
(九)按事故發生工程規模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在建工程的建筑面積或延長米。
(十)按事故發生工程性質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廠房、其他,本項主要針對房屋建筑工程。
(十一)按本工程發生第幾次事故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統計本工程自開工以來發生了幾起事故、都是哪一級的事故。
三、按事故發生地域、區域統計分析
(一)按事故發生地域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地級城市、縣級城市(含縣城關鎮)、村鎮。
(二)按事故發生區域統計
主要包括:各類園區(經濟開發區、高校園區、工業科技園區)、非園區。
四、按事故發生天氣氣候等情況分析
(一)按事故發生的天氣氣候情況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陰、晴、雨、雪、霧、風。
(二)按事故發生的時間統計分析
根據需要選取時間段。
五、按事故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分析
(一)按施工傷亡人員的用工形式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
(二)施工傷亡人員承包形式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總承包單位作業人員、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勞務分包。
(三)施工傷亡人員的工種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管理人員、木工、瓦工、架子工等工種。
(四)死亡人員的年齡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25歲以下、25至35歲、35至45歲、45至55歲、55歲以上
(六)按施工傷亡人員的文化程度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小學及小學以下、初高中(中專)、大專及大專以上。
(七)按施工傷亡人員從業時間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3個月以下、3個月至一年、一年至二年、二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五年以上。
六、按事故發生的施工企業進行統計分析
(一)按事故發生施工企業性質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國有(控股)企業、集體(控股)企業、其它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其他。
(二)按事故發生施工企業資質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特級、總承包一級、總承包二級、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一級、專業承包二級、專業承包三級、勞務分包、無資質。
(三)按施工企業本年度發生事故的起數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分為:四級事故、1、2、3、4…
三級事故、1、2、3、4…
二級事故、1、2、3…
一級事故、1、2、3…
(四)按事故發生的施工企業的注冊地區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是指:發生事故的企業在那個省、市、縣注冊的。
(五)按事故發生的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安全專職人員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這三類人員的資質、安全考核合格證,他們所管理的企業或工程發生的傷亡事故次數。
(六)按事故發生工程的有關單位進行統計分析
主要包括:工程的監管,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資質等級情況及總監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