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標準化
現代化工業生產高速發展,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由于大量使用電器設備和大功率設備,以用采用高溫、高壓的生產工藝,或在惡劣的環境條件下進行生產,而且由于在空中、海上、地面以及地下采用大流通量、高速的交通工具進行人流、物流的運送,因此極易發生觸電、火災、爆炸、沉船、撞車和墜機等惡性事故。近年來,全世界每年發生的工業、交通事故不下5千萬起,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相當于世界各國國民經濟總產值的5%。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設在印度博帕爾的農藥廠所發生的工業有毒氣體泄漏事件造成巨大損失,一位印度專家說,這次災難相當于印度在和平時期遭受的一次戰爭規模打擊。我國由于安全生產問題造成的惡性事故也非常讓人擔憂。目前,世界各國均十分重視安全問題,十分重視安全標準化工作。
所謂安全標準,就是以保護人和物的安全為目的所制定的標準。安全標準包括安全色、安全標志、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性能與質量要求,以及試驗方法、安全生產管理等關于安全的規定。各類崗位的安全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都屬于安全標準中的管理標準,是安全標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標準在世界各國基本上都是強制性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簡稱《標準化法》)規定:“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的地方標準,在本行政區域內是強制性標準。”“制定標準應當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標準化法》又對涉及安全的標準的實施做出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由此可見,《標準化法》對安全標準給予了相當高的法律地位。
對于安全標準的實施,世界各國通常由政府授權給標準化管理機構或其他權威機構進行監督。在實行產品合格認證制的國家中,還規定涉及安全的產品,包括勞動保護、個人用品、玩具、鍋爐和壓力容器、電氣設備、家用電器,必須進行安全檢驗,并只有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認證標志后才允許在市場上出售。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基本概念
企業安全生產領域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廠礦企業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而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而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因企業的類型不同、生產的產品不同、危險程度不同有多種類型,但其內容苦基本上是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生產、經營行政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