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是指帶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可以作為其他規律的規律,具有普遍意義的道理。依我們的理解,安全原理應是人類安全活動的最一般的原理和規律,是人類安全活動的最基本的理論。如何進一步認識安全原理?目前是諸子百家,眾說紛紜。根據我們對安全科學學科理論的學習和理解,對安全原理,發表如下見解。并愿與同行專家共同探討。
一、從安全科學的學科屬性及體系結構的角度認識安全原理
安全科學是把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影響的存在狀態作為看問題的角度,把解決這個存在狀態的保障條件作為研究問題的著眼點而形成的一門跨門類橫斷性的綜合性科學。沿著這個角度和著眼點,便發現安全科學是由人、物、人與物的關系這三個要素及通過此三要素的內在聯系而形成的安全社會學、安全設備學、安全人機學、安全系統學等四個因素構成。他既不同于數、理、化、天、地、生等單要素形成的縱向科學,也不同于系統科學這樣的橫向科學部門,又不同于雙要素的如物理化學、生物力學、環境醫學等交叉學科的科學部門,而是—門綜合性科學。從人類安全活動的一般規律出發,按照我國安全科學開創者劉潛先生的安全科學體系結構的理論(注1)。安全原理似乎可以劃分出:A.安全哲學原理、B.安全學原理、C.安全工程學原理、D.安全工程原理。按照安全科學的學科屬性(綜合性)及體系結構,可否這樣認識安全原理:安全科學的學科原理是綜合性原理;安全科學的科學原理是:安全哲學原理、安全學原理、安全工程學原理;安全科學的工程技術原理是安全工程原理。
二、安全原理的劃分依據
人們在日常生活、生產、生存等社會活動中,與安全直接或間接發生關聯的是人、物、人與物關系,人是安全的主體和核心,也是研究安全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人既是受保護的對象,又可能是危害因素或保障條件,無人的存在也就根本談不上安全與否的問題;物是指物質,是安全的客體,可以理解為除人以外的一切客觀世界,物亦可能是危害根源或保障條件,此類物質廣泛分布于人們的身心之外的一切客觀事物之中;人與物關系,是安全主客體關系,它既包含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存在的時空,還包括信息、能量傳遞方式及控制手段等。安全主體、安全客體(亦稱安全物質)、安全主客體關系(亦稱安全關系)這三者構成了安全三大要素,加上安全的整體聯系鈕帶因素------安全系統,根據這三要素四因素的不同屬性和其相互作用的機制,對安全科學進行縱向學科分類和橫向理論分層,并加以歸納。于是它的縱向被區分為四種不同類型的安全分支學科:(注2)a、安全設備類(即自然科學性的安全物的因素)、b、安全社會類(即社會科學性的安全關系因素,指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聯系因素)、c、安全人體類(即人體科學性的安全人的因素)、d、安全系統類(即系統科學性的安全信息與能量的整體聯系因素)。同時根據理論指導實踐和實踐上升為理論的雙向作用原理,把上述四個分支學科進行橫向理論分層,即橫向被劃分為哲學、基礎科學、技術科學和工程技術四個不同理論層次(或稱四個臺階)。將上述縱向分支學科及其橫向不同理論層次有機地聯系起來,并加以展開,便構成了完整的安全科學技術體系(注2)。此體系的基本內容由以下幾部分構成。